根据《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2〕122号)和《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资产权〔2022〕2号)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假冒国企的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动的举报,现就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点搜集以下相关违法情形的证据材料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注:上述“国有企业”指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二、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jfjc@fsjfjt.com
特此公告。
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